释义 |
法律分析:1丶纳税人进入网上办税大厅,输入账号密码,确认无误后点击登录。 2丶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后,在首项选项卡下选择“无纸化办公”,打开无纸化办税系统,进入UKey登录页面。 3丶输入你的UKey密码进行登录(为确保信息安全,请确认周围环境安全),登录成功后无纸化办税系统进入初始化页面。如果你忘记了UKEY密码,点击帮助按钮获取相关信息。 4丶选择左侧菜单“文书办理”下的“申请事项”,进入“申请事项”初始化页面。选择你需要办理的相关业务,选择后系统将根据纳税人的相关条件判断纳税人是否符合该申请事项,不符合则弹出提示信息,符合条件则进入所选择的文书申请页面,真实无误填写申请后提交确认即可。 法律依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的,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相应报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这里的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是指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业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