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自首情节的认定: 1、自动投案,即犯罪分子于犯罪后、归案前,自行投案承认并交代犯罪事实,接受国家审判的行为;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归案后的犯罪分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处理:犯罪分子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