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被对方剥夺探视权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以后对方剥夺自己对孩子的探视权的,如果在判决书当中就有关于探视权的相关条款,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离婚后可以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吗 离婚后不可以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等的,可以起诉中止探望。 如果对方拒绝履行探视权怎么办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 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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