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医疗事故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等。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且存在违规操作、隐匿病历资料等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医患纠纷举证责任怎么分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一般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患者应当承担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 三种法定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延误病人治疗最佳时间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延误病人最佳治疗时间给病人造成损害的,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过错推定的情形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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