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了结婚证,还能离婚吗? |
释义 | 离婚可自由选择,丢失结婚证也可办理离婚手续。方法一是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可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方法二是双方结婚证均丢失,可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方法三是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当事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后补发结婚证。若双方一致,可办理离婚登记;若不配合,可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后诉讼离婚。 法律分析 离婚是当事人的自由,结婚证丢了,仍然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结婚证丢失后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您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以上规定,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结语 离婚是当事人的自由,即使结婚证丢失,仍可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可选择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用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或者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另外,也可以选择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双方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如对方不合作,可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后到法院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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