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公共场所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以及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