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手机下载郑好办APP; 进入软件后,在城市界面找到一件事专区; 选择居住证一件事进入; 选择居住证办理人员居住情况; 可查看办理材料及流程点击在线办理; 填写资料,进入下一步提交申请材料界面。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受理。 【法律依据】: 《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第六条 暂住人口拟在暂住地居住三日以上三十日以内的,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暂住登记。 暂住人口拟在暂住地暂住三十日以上的,应在到达暂住地七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整户暂住的,须申领暂住户口簿。 未满十六周岁的暂住人口不申领暂住证。 第七条 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和申领暂住证,须出示暂住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并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个体工商户雇用的暂住人口,由业主负责办理。 (二)租赁房屋暂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办理;在宾馆、旅店内租房三十日以上,从事务工、经营等活动的人员,由本人申领暂住证。 (三)外来成建制的务工单位、外地派驻的办事机构,应编制实有暂住人口名册,由单位负责办理。 (四)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由单位负责办理。 (五)社会力量办学,应编制实有暂住人口名册,由单位负责办理。 (六)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或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办理。 (七)罪犯、劳教人员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的,离监探亲的,必须在到达暂住地二十四小时内,由户主或本人持监狱、劳教机关出具的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返回时须申报注销。 (八)其他暂住人口,由本人办理。 第八条 公安派出所对手续齐全的申领暂住证者,应当在当日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