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类型在法律上一般有三种,一是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发生竟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二是数个独立的侵权行为因偶然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还有一种是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因此对于不真正连带债务应该做细化规定的理解,从上述三种类型去进行理解和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