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流拍之后是什么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流拍之后程序有:1、接受拍卖物,以扣押拍卖的标的物来清偿债务;2、二次拍卖,60天内组织二次拍卖,这个时候的保留价比第一次可以在20%以内下降;3、第三次拍卖,60天之内组织第三次拍卖,这次的保留价格可以比第二次再下降20%;4、变卖,第三次拍卖流拍7天内,法院将向社会公告,变卖拍卖标的,价格就是第三次拍卖时的保留价;5、以物抵债,执行标的只能拍卖三次;6、退还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五条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第四百三十八条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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