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借款的行为,所以夫妻之间婚内借款可以成立。关于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故如果夫妻之间借的钱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