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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房子会怎么判?
释义
    法律分析:
    离婚房子的判处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一方婚前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协议处理,房产归产权一方所有,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父母出全资购买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
    4、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应予分割。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法律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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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6 21: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