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量刑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判断。根据最高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加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根据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减少基准刑的10~50,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犯罪不适用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