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住房买卖法律规定 |
释义 | 主要有: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 由于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也强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村村民有权利出卖自己在农村的房产。 一、农村房屋买卖协议范本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村**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万**仟**佰**圆(小写元),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公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公证人(签章):年月日 二、最新农村房屋买卖政策 (一)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三)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四)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五)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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