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品房购房者要承担的费用 |
| 释义 |
商品房购房者要承担的费用有:购房款;0.5‰的印花税;3%~5%的契税;500~1500元的房屋买卖手续费;0.3元/平方米的房屋产权登记费;0.13至0.3元/平方的土地使用权登记费;5元/件的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印花税;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法律依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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