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婚罪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
释义 | 重婚罪的证据包括领结婚证的法律婚姻登记、伪造结婚证、与他人生孩子等直接证据,以及同居却未领结婚证的情况下,居住地附近群众证明、保证书、照片录像、亲密短信等,需要达到一定时间要求。 法律分析 重婚罪需要收集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1、领取了结婚证的法律婚姻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以及与他人所生小孩的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 (1)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 (2)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 (3)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 (4)双方发出的亲密短信; (5)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对方与他人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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