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撞了人,医院的钱要不要先付 |
释义 | 法律分析: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所以肇事者不想先行垫付是不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1.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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