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食品安全犯罪后几年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1、如果被吊销了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他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主管食品安全的人员,有其他直接责任人从处罚作出的那一天开始,五年之内不能再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2、也不能担任任何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从事这一方面的经营管理工作。 3、如果是因为食品安全犯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期的人员,终身不能成为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4、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食品安全罪一般判几年 1、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一般判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2、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一般判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严重的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