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开庭后,法院下达判决书需要的时间一般是在三个月到六个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诉讼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人民法院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对离婚诉讼案件进行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