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 |
释义 | 员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员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员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员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员工在上一年的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员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员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员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员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以及相关的收入情况,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员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社会保险的交纳范围以及有关方式,涉及到员工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是需要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共同承担的, 具体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来为员工交纳相关保险,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员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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