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法律对于过户赠与登记费用的规定并不明确。因此,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明确规定该费用由谁承担或采取何种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收费标准及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物权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关于物权登记的收费标准及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物价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3.仲裁委员会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六十三条:“因案件诉讼费用及其他问题不能得到完全解决时,仲裁庭应当在裁决中附带说明,当事人应当根据最后的处理结果进行费用结算。” 综上,目前我国法律并未规定过户赠与登记费用的具体承担方和标准,相关规定还需进一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