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等级确定后是否必须进行仲裁? |
释义 | 工伤鉴定等级出来后,如果对工伤鉴定和赔偿没有争议的,不需要申请劳动仲裁,依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工伤后的劳动能力进行等级鉴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离职、工伤赔偿等。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劳动争议。 法律分析 一、工伤鉴定等级出来必须申请仲裁吗 工伤鉴定等级出来后,如果对工伤鉴定和赔偿没有争议的,不需要申请劳动仲裁,依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工伤鉴定等级出来后,若对工伤鉴定和赔偿无争议,无需申请劳动仲裁,可按照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功能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进行评定。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先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或不愿履行协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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