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符合逮捕条件,有如下情形: 第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第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第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然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固定住处的,或者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妨碍侦查的,经批准后可以指定监事居住。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监视居住情况下,如因没有固定住所可以指定监事居住,或者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批准后可以指定监事居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