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刑事案子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诉? 应向案件终审人民法院申诉。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诉。对终审人民法院复查结论仍不服的,可以依法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但不得越级申诉。 二、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少? 从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三、刑事案件案外人申诉的问题(案外人对法院判决有异议,可否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 四、刑事申诉的基本要求(申诉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五、刑事申诉的期间(当事人申诉的时间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