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专利强制许可实施办法,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情形下,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或者依照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给予其专利的强制许可实施的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九条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