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应着重审查合同的哪些条款 |
释义 | 购房合同应着重审查合同的条款有: 1.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卖方未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应责成卖方首先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金。 2.标的及质量条款。要问明所要买的商品房位于何处何路几号几层,是砖混结构还是砖木结构,朝向如何?建筑面积及居住面积各为多少? 3.价款及支付条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每平方米价格,如果包括其他费用(如水暖、煤气的初装费等)应一并列明;该房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款?是现金支付还是票据支付?若消费者购买的是期房,最好争取分期付款方式,签合同是先付总价款的40%,待工程完工过半时再付30%,等工程竣工交付时付清最后的30%,这样可以给房地产开发商设定对等的义务,减少消费者的购房风险。 4.违约条款。应列明一方违约时支付违约金的合理数额或违约金计算办法。如房屋开发上在格式合同中私自定下诸如若开发商不能按时交付房屋,按该房屋合同价款0.001%支付违约金的不合理条款时,消费者应对此坚决抵制,因为这是房地产开发商不想履约的一个征兆。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依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 5.房产证的办理。合同中应约定房屋交付后,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建议消费者尽快办理房产证,因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6.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工程质量问题的,由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一、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是开发商是否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等开盘销售现场需公示的文件。 1、《房地产证》(记载预售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的房屋列表》、《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预售测绘)》、经工商物价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价目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 2、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3、预售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信息,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方式; 4、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代理销售的,还应明示代理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销售委托书。 (二)签订认购书、缴纳定金 首先,需要确认到认购书中的“定金”二字,区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因为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适用于定金的法律规定,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的成立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预订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三)预售商品房延期交付的,开发商应当承担的责任 因开发商的过错,不能按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地产的,开发商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合同约定;未约定的,为延期交付房地产期间的指导租金。造成受让人损失的,开发商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四)收楼时注意事项 1、检查验收该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证件是否齐备,查看是否具有商品住宅交楼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2、实际交楼的标准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比如说约定的装修标准,是否依合同约定设计等,门、地板、窗的材料是否符合约定的标准,配套的室内设施是否齐全。 3、工程质量,门、窗、天花、墙壁、地面的质量、有否渗漏等等。 4、检查水、电开关是否正常,水、电表刻度是否在“0”的位置,用水通道是否畅通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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