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建议您具体向交警部门进行咨询。如你对此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收到处罚通知单上规定时间提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 法》根据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 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广东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 驾驶机动车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五)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