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婚礼而产生的费用属于合理性支出,双方离婚以后,一方不能要求另一方就此进行赔偿。但值得注意的是,若双方登记结婚以后,为办理婚宴向第三人借款的,双方如果没有另外约定的,该支出属于家庭性合理支出,债权人依法可以要求夫妻共同承担该部分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