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虐待部属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虐待部属罪的成立条件: 1、犯罪主体限于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是我军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4、客观上表现为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的情节恶劣且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怎么判断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同时符合下列要件的,可判断为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1、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有权指挥他人的人员; 2、侵害的客体是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 3、主观方面是过失; 4、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生产治疗传染病劣药行为如何认定犯罪 生产治疗传染病的劣药行为认定犯罪如下: 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犯罪对象是复杂对象,包括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健康权利; 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客观上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是指造成残疾或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加重病情,造成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满足什么要件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满足以下要件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1、侵害的客体是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是军队中的各级首长和其他有权指挥他人的人员; 4、在主观方面是过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四十三条 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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