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2、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