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当防卫:如何判断是否属于特殊情形? |
释义 |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了正当防卫中的特殊情形:对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特殊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识、针对暴力犯罪本人进行防卫。非暴力犯罪和轻微暴力犯罪不适用此规定。特别注意,事后防卫不适用,且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不仅限于刑法列举的犯罪。 法律分析 正当防卫中的特殊情形规定于《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特殊正当防卫的条件,除了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人有防卫意识、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外,更重要的条件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对此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不适用上述规定。 (2)对于轻微暴力犯罪或者一般暴力犯罪,不适用上述规定。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才没有防卫过当的问题,其中的“行凶”一般是指杀人与重伤的界限不清的暴力犯罪。 (3)并非对于任何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进行防卫都适用上述规定。只有当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才适用上、述规定。例如,对于采取不会造成他人伤亡的麻醉方法进行抢劫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就不能适用上述规定。 (4)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并不限于刑法条文所列举的上述犯罪,还包括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抢劫枪支弹药、劫持航空器等。 (5)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已经结束后,行为人将不法侵害人杀死杀伤的,不适用上述规定。例如,甲使用严重暴力抢劫乙的财物,乙进行防卫已经制止了甲的抢劫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乙不得继续“防卫”造成甲的伤亡,否则属于事后防卫。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特殊正当防卫要求对正在进行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对于非暴力犯罪或轻微暴力犯罪,不适用该规定。同时,防卫行为应在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进行,并不适用于已经结束的情况。此外,特殊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也包括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因此,在防卫行为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五条 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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