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提出诉讼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允许吗 |
释义 | 一、如果男方提出女方不同意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吗 离婚的一个主要标准也是唯一标准在于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只要感情确实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就可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但是诉讼离婚也有限制(只限于诉讼离婚),限制在于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对于男方除外情形主要为女方所怀的孩子不是男方的,以及女方有重大过错的)。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但只要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还是会判决离婚的,当然这种情况可能需要在6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之诉,原因在于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会受理,并且一般情况下会判决离婚。在法律实践中,离婚是一定能离成的,而且很容易离,难点在于财产如何分割。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是概不负责。 二、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