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女欠债父母有义务偿还吗 |
释义 |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成年子女需自己承担责任,父母无连带责任。未成年子女由监护人承担一定责任。配偶欠债是否有义务偿还取决于债务性质。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则不需要。具体情况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判断。 法律分析 一、儿女欠债父母有义务偿还吗 子女欠钱父母是否需要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的,需自己承担责任。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父母还钱,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 2、如果子女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配偶欠债是否有义务偿还 夫妻一方在外欠债,另一方是否要偿还需要根据债务具体情况判断。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要共同承担。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共同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儿女欠债父母是否需要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需自己承担责任;未成年子女由父母作为监护人承担一定责任。而夫妻一方在外欠债,另一方是否要承担偿还责任也需根据债务具体情况判断。夫妻共同债务包括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在处理欠债问题时,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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