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年司法鉴定新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伤残司法鉴定新标准是什么? 1、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1]。 5、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二、如何申请伤残司法鉴定?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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