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满18周岁没有监护人了,一般是未成年人或者成年人不能辨认或者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才需要设置监护人。监护人不管孩子的,可以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一、满18周岁还有监护人吗满18周岁没有监护人了。在我国正常的年满18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的人,此时是没有监护人的,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种情况下才有必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二、监护人不管孩子该怎么办?监护人不管孩子的,可以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支持、引导未成年人参加适合其年龄的家务劳动、社会福利活动和各种积极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职责的,可以向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寻求帮助。如果情况严重,甚至虐待儿童或严重侵犯儿童的权利,则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这是对孩子利益的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除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责任;给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