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给抚养费是一种违法行为,针对具体情况,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警醒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仍然不听劝告,拒不执行,根据《民法典》规定,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的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