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费可以不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不交诉讼费。诉讼案件当事人不交诉讼费的,人民法院会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去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待法院予以判决后,可以向败诉方索要先行垫付的相关费用。 一、离婚分割财产诉讼费谁负担 关于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的,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的,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起诉离婚费用哪方出 起诉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按照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诉讼费由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则由被告按照前述标准预交。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如下: 1、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 2、超过1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1%交纳。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规定交纳离婚起诉费。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三、法院判决离婚诉讼费谁来拿 关于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的,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的,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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