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财产的处理方式: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共有人可通过协商确定财产分割方式。协商不成,且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应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同居人死亡的,另一方不能继承死者的财产,除非死者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指定让其获得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