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所需的资料如下: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仲裁委员会两份,申请人保留一份,除了说明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外,申请书还应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和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应当携带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当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员会要求申请人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相关材料,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5、送达地址确认书,写下接收仲裁文件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