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行政处理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行政处理是一个笼统的说法,它包括很多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也属于行政处理的一种具体行为。行政管理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属于行政法律制裁,与刑事法律制裁、民事法律制裁一样,都属于国家制裁制度。一般来说,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就应当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以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二、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有什么区别 1、针对的对象不同。后者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前者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后者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前者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后者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前者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后者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等;前者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5、执行的程序不同。后者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执行。前者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己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综上所述,行政处理是大的概念,它包括很多具体行政行为,当然也包括行政处罚但不限于行政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