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我想把户口迁回娘家,男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意见】离婚后女方户口需要从男方户口所在地迁回娘家的,主要步骤有:1、由女方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2、由女方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现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3、由女方凭户口迁移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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