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实施后离婚最短也需要三十日。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必须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男女双方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应当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男女双方未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发放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