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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丧葬费多少钱?
释义
    一、人身损害赔偿丧葬费多少钱
    没有具体的标准,需要结合受害方的收入来确定;
    1、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扶养到十八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二、丧葬费怎么办理的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自己所提供的单据给自己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自己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自己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自己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
    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自己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自己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
    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自己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人身损害只要导致他人死亡的,那么侵权方是需要承担起一笔丧葬费,这笔费用会结合受害方平均收入的六个月总额来计算,只要按规定给予了赔偿双方才不会产生纠纷,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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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3: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