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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纠纷管辖法院怎么判
释义
    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法院的确定是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一、法院管辖房产吗
    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有:1、涉及到不动产,所以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起诉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3、在书面合同中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所有房屋买卖纠纷只能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吗
    不是所有房屋买卖纠纷只能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只有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范畴,即只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类型的房屋买卖纠纷,应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当然合同双方也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管辖法院。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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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3: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