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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被人冒充公检法机关,如何维权?
释义
    法律分析:冒充公检法机关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侵犯了个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受害者可以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维权,如报警、起诉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公检法”等机关名义进行欺诈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经营者不得采取虚假、误导性表示或者其他欺诈手段,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受害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留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报案。同时,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最终,应当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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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4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