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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可以互相继承遗产吗?
释义
    律师分析:
    可以继承。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满足下面四个条件成立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具有与登记婚姻相同的效力。
    上述成立事实婚姻的四个条件包括:
    (一)对外用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目的是为了互为夫妻,并且共同生活让身边的人认为他们是夫妻;
    (二)符合有效婚姻成立的实质条件:
    1、夫妻双方是异性男女;
    2、夫妻双方都自愿和对方结婚;
    3、男方需要达到22岁,女方需要达到20岁;
    4、夫妻双方均不得重婚;
    5、双方不得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
    6、夫妻双方不能有不能结婚的疾病;
    (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四)双方共同生活的事实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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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8: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