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妇女如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
释义 | 律师分析: 农村宅基地是国家给予农村村民盖房子及其附属建筑使用的土地,村集体拥有所有权,农民只有使用权,要想获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就需向村集体进行申请。 1、宅基地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商议,符合要求的,进行批准,同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2、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3、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4、村委会对宅基地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5、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6、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7、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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