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收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解除收养关系属于特殊身份关系的解除,身份关系的解除是以是否办理解除登记手续为前提条件,如果与养父母未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与养父母未解除收养关系,所签订的《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离婚后能与收养的孩子解除收养关系吗 离婚后不一定可以与被收养的孩子继承收养关系,是否能解除收养关系要分情况确定。 离婚后,如果被收养的孩子还未成年人的一般不可以与之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了,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二、公证断绝关系后还需要赡养扶养母亲吗? 法律不允许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断绝关系,所以即使父母与子女断绝关系了,仍需要赡养父母。但如果是养子女与养父母通过合法的程序解除收养关系了,则养子女不需要再赡养养父母了,因为他们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已经解除。 三、子女与养父母抚养关系解除的条件是如何的 养父母与子女抚养关系解除条件具体如下: 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也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 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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