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管委会章程; 2、负责今后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 3、负责考察、选择、招聘物业管理公司; 4、与新的或原来的物业管理公司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5、管委会有权审议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6、保管、监督和决定物业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启动基金)的使用; 7、审议管理公司上年的财务收支善和来年的财务预算; 8、审议管理公司制订的年度管理计划、配套工程和重大维修工程项目(锅炉、配电设备、电梯、中央空调、供暖等); 9、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 10、审议新的物业管理公约及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 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我国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是私法,业主自治体现私法自治。业主自治就是要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制定管理规约,作出有关决定,管理他们的共同财产和共同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