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还可以通过什么渠道追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刑事案件中附带有民事赔偿请求的案件,法院可以判决被告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判决金额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追偿: 1. 提起民事诉讼:受害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 2. 申请执行:如果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未按照判决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被告人履行赔偿义务。 3. 申请国家赔偿:如果被告人无力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已经逃逸,受害人可以向国家司法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1. 刑法第七十二条: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判处赔偿财产损失的,应当在刑事执行时履行;对于因犯罪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和其他非财产损失的,应当在刑事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 2.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民事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三条:刑事判决确定的民事赔偿义务,应当在刑事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因办理刑事案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国家司法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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