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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签完就给员工吗
释义
    (一)劳动者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确定劳动期限,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劳动合同期限满之前离职,一般需要提前30日递交书面离职申请,30日后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办理手续。此时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签完不给员工怎么办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可少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以上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都应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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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9:21:41